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尹華陽 劉曉彬)在基層治理中,矛盾糾紛往往看似微小卻關乎群眾切身利益。2025年5月,衡南縣鐵絲塘鎮(zhèn)一起因電桿倒塌引發(fā)的侵權糾紛,經“曉彬說理”工作室公職律師劉曉彬的專業(yè)調解,實現(xiàn)了案結事了人和,用實際行動踐行了為民服務的初心。
意外突發(fā):回家路上遭橫禍
2025年5月8日晚,衡南縣鐵絲塘鎮(zhèn)楓林村村民胡某某騎摩托車回家途中,行至家門口附近時,突然遭遇移動公司倒塌的電桿阻攔。斷裂的電桿橫亙在必經之路,懸空的電線讓他來不及避讓,當場被掛倒暈倒。隨后,胡某某被路人緊急送往醫(yī)院救治,住院治療13天共花費醫(yī)療費12000余元。更讓他痛心的是,為專心養(yǎng)傷,他不得不放棄心儀的工作,經濟與身心雙重受挫。
爭議難解:雙方各執(zhí)一詞
事故發(fā)生后,胡某某認為自己受傷的直接原因是移動公司未及時處理倒塌電桿,與自身駕駛技術無關,提出的賠償均為法律規(guī)定項目。而移動公司則提出四點異議,認為胡某某無駕駛證和行駛證應擔責、電桿倒塌屬意外事件、無法醫(yī)鑒定和交警責任認定書佐證、賠償金額過高,雙方協(xié)商陷入僵局。
說理調解:厘清責任促和解
抱著試一試的心態(tài),胡某某來到縣綜治中心“曉彬說理”工作室咨詢。公職律師劉曉彬接待后,迅速梳理案情,聚焦爭議焦點展開深入分析。他明確指出,移動公司對通訊電桿負有法定管理和安全維護義務,電桿倒塌后未及時采取有效防護措施,是導致事故發(fā)生的直接原因。胡某某無駕駛證和行駛證的情況,與此次受傷不存在必然因果關系,不能減輕移動公司的賠償責任。同時,交警部門同意出具事故證明,可佐證事故真實性,胡某某的醫(yī)療支出和誤工損失均有事實依據。
考慮到移動公司為該電桿投保了意外保險,劉曉彬積極協(xié)調保險賠付事宜,既保障了胡某某的合法權益,也降低了企業(yè)賠付壓力。最終,雙方達成一致意見,移動公司通過保險公司向胡某某全額支付賠償款,協(xié)議當場履行完畢。
調解成效:情理法融合顯溫度
此次糾紛的圓滿化解,彰顯了“曉彬說理”工作室“以理服人、以情動人、依法辦事”的調解理念。劉曉彬憑借專業(yè)的法律素養(yǎng)和務實的工作方法,既厘清了法律責任,又兼顧了雙方實際情況,避免了矛盾激化。這起案例也再次證明,基層調解是化解矛盾糾紛的“第一道防線”,通過專業(yè)、高效的調解服務,既能為群眾節(jié)省訴訟成本,又能快速化解矛盾,維護社會和諧穩(wěn)定。
未來,“曉彬說理”工作室將繼續(xù)堅守為民初心,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,不斷提升調解專業(yè)化水平,用更多有溫度、有力度的調解實踐,讓法治精神扎根基層,讓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(tài)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